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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锋是实打实的,永远不用担心他掉链子。
正想着,她指尖突然碰到一个鼓起来的电容,心里一喜:
「找到了,就是这个电容鼓包了,换个新的就行。」
陈锋立马起身:「我去给你找,前阵子修拖拉机,剩下了几个电容,我看看型号对不对。」
说罢,转身就往仓房跑,没两分钟就拿着几个小零件跑了回来,
还顺带拿了个新毛巾,递到她手里。
「擦擦汗,看你热的。」
沈浅浅接过毛巾,指尖不小心碰到了他的手指,两人都顿了一下,又飞快地收回手,小脸上的红晕更明显了。
有了合适的零件,剩下的活就快了。
沈浅浅手脚麻利地焊下坏电容,换上新的,又仔细检查了一遍线路,把后盖拧好,长舒了一口气:
「好了,试试。」
她拧开开关,手指轻轻旋转调频旋钮。
先是一阵熟悉的电流声,紧接着,清晰洪亮的女播音员声音从收音机里传了出来:
「中央人民广播电台,现在是新闻和报纸摘要节目时间……」
「神了,沈老师,你这手艺绝了!」陈霞正好端着洗好的香瓜进来,听见响声,一脸崇拜。
沈浅浅擦了擦手上的焊锡灰,笑了笑,眉眼弯弯的:
「原理通了,其实不难,就是个小毛病。」
陈锋靠在炕边,看着她脸上沾了点黑灰,却因为修好东西,眼睛亮得像星星,心里微微一动。
屋里的气氛正热闹,西屋门帘一挑,陈雪耷拉着脑袋走了进来,
小脸愁的呦,嘴撅得能挂个油瓶。
「咋了这是?谁惹我们三丫头不高兴了?」陈锋笑着问。
「哥,愁死我了。」
陈雪把手里的纸往炕上一拍,是省里青少年歌唱比赛的通知,
「老师说这次必须唱新歌,说我之前准备的歌虽然好,但没什麽新意了,拿不到高分。」
「老师让我准备一首不一样的,得有特色,还得有点……有点那啥……」
「有点洋气?不土气,还清新?」
陈锋接了一句。
「对,就是这个意思。」
陈雪眼睛瞬间亮了,「哥,你太懂我了,可我翻遍了歌本,全是样板戏和老民歌,根本找不到合适的。」
陈锋摸了摸下巴。
现在的流行歌曲,除了样板戏就是那几首老歌。
港台的靡靡之音虽然在沿海开始偷偷流行,
但在东北这嘎达,还是禁区。
不过,有些歌是通用的,也是超前的。
陈锋走到柜子旁,
从顶上取下一个落满灰尘的布袋子。
是一把旧吉他。
他把吉他拿出来,调了调弦。
「铮。」
清脆的琴声在屋里荡开。
沈浅浅惊讶地看着陈锋:「你还会这个?」
在这个年代,吉他可是稀罕物,
别说见了,听都没几个人听过,
也就部队文工团,大城市里的时髦青年才会碰,
村里的老顽固见了,都得骂一句资产阶级情调。
「瞎弹,以前跟人学过两下。」
陈锋笑了笑,坐在炕沿上,一条腿踩着地,吉他稳稳架在腿上,抬眼看向窗外。
远处是连绵的青山,近处是绿油油的苞米地,田埂上有扛着锄头往家走的村民,远处还有暮归的老牛,炊烟袅袅,
一幅最鲜活的乡村画卷,就在眼前。
他脑海里瞬间浮现出那首旋律,
没有敏感词,没有越界的内容,
却又比这个年代的所有歌曲,都多了一份潇洒和清新,
正好适合陈雪这个年纪的姑娘唱。
陈锋手指轻轻拨动琴弦,前奏缓缓流淌而出,没有激昂的调子,却像晚风一样,轻轻拂过心头。
陈锋低沉磁性的嗓音,响了起来:「走在乡间的小路上,暮归的老牛是我同伴。
蓝天配朵夕阳在胸膛,缤纷的云彩是晚霞的衣裳……」
屋里瞬间就安静了。
陈霞手里的香瓜举在半空。
陈雪张大了嘴巴,眼睛瞪得溜圆;
沈浅浅更是直接听痴了。
她从小在城里长大,听过无数的歌,西洋的丶民族的丶样板戏的,
却从来没听过这样一首歌。
没有喊口号,没有激昂的调子,就安安静静地唱着田野,夕阳,回家的路,
既有农村的质朴烟火气,又有一种说不出的浪漫和潇洒,
像一阵风,吹走了三伏天所有的燥热。
看着那个抱着吉他,眼神温柔又深邃的男人,
只觉得这一刻的陈锋,身上像发着光一样。
是越来越看不懂这个男人了,
这个男人懂的太多了,现在居然还会弹这种稀罕的洋乐器,
还能唱出这麽好听的歌,
陈锋的歌声还在继续,琴声轻快,嗓音温柔:
「荷把锄头在肩上,牧童的歌声在荡漾……」
一曲终了,馀音绕梁。
还是陈雪先反应过来,激动得小脸通红,一把抱住陈锋的胳膊,晃得他胳膊都快散架了:
「哥,太好听了,这歌叫啥名啊?」
「《乡间的小路》。」
陈锋笑着放下吉他,
「这歌词简单,调子也好学,没有高音,正好适合你这个年纪的嗓子。
既全是咱们农村的景,不脱离主题,又比那些老民歌清新,评委听了绝对眼前一亮,主打一个降维打击。」
「降维打击?」
陈雪没听懂,但却不妨碍她激动,
「反正就是好听,哥,你太牛了,我这就去学。」「陈锋,这歌……是你写的?」
沈浅浅终于回过神,眼神复杂地看着他,语气里全是不可思议。
她敢保证,国内绝对没有发行过这首歌,
甚至连类似的调子都没有。
陈锋心里咯噔一下,赶紧打哈哈圆过去:
「哪能啊,我哪有这本事,这是我前几年听一个南方来的知青唱的,
他说是自己写的,没往外传,我觉得好听,就记下来了,正好小雪能用,就拿出来了。」
这个理由虽然有点牵强,但在这个信息闭塞的年代,也说得过去。
沈浅浅没有深究,只是看着面前男人的眼神里,疑惑更深了。
**
转眼三天后,
陈锋带着陈云去了大队部。
大队部里,孙大牙正翘着二郎腿喝茶水,看着陈锋过来,那是一脸的晦气。
现在他的面子,里子在村里都没了。
他还有苦说不出。
总不能说是因为要害陈家的人参,才导致自己掉进粪坑里的吧?
但自己就是委屈,就是气,这一切的罪魁祸首就是陈锋。
「哟,这不是陈大老板吗?」想到这,孙大牙阴阳怪气地哼了一声,「今天来咋想起来视察工作了?」